闲话:中国广电、广电网络、“全国性股份公司
(写在前面:本文作为消遣闲话,文中对一些专有或相关名词的使用及解释部分为笔者个人角度的理解,因此并不作为绝对的标准、指南,仅供以了解或参考。)
由于中国广电与四家通信运营商企业共同拿获了5G商用牌照,且近期随着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一体化工作的深入推动,因此各路媒体对于广电系的报道明显开始集中。
笔者也是不经意才发现,基本上除了几家广电垂直媒体外,在泛媒体、财经类媒体的报道文章中,对广电相关名称的使用过于错位化了,特别是某些有官方背景的媒体,由于面向的普通受众更为广泛,对于报道主体的专有、特指名称使用错误的话,确实显得不应该。
那么在时下的新闻文章中,非广电垂直行业人员经常犯的错误有哪些呢?如图例:
笔者归纳了下,发现主要有两大类:
A、名称使用错误,特别是一些特定的缩写、简称等,存在张冠李戴现象。
1、2014年成立的“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官方简称应为“中国广电”。
广电人往往会将其称为“广电国网”“国网公司”(区别于国家电网公司),此前中国广电的官方公众号叫“国网发布”,目前已更为“中国广电”。
2、即将挂牌成立的“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一般称其为“‘全国一网’股份公司”、“全国性股份公司”,由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中提了“通过中国广电、各省网公司、战略投资者共同参与组建,形成中国广电主导、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全国一网”股份公司。”因此,用“‘全国一网’股份公司”指代“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并无过错。
根据6月3日中国广电披露的信息,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公司名称可能为“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筹)”,简称“广电股份(筹)”。
3、“广电网络”,我们广电垂直媒体以“广电网络”一般代指广电网络行业,其实主要是偏向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各运营商(广电网络公司),有时会用“网络公司”、“省网公司”代指,因此广电人说的“广电网络”一般是作为行业内的泛称。
由于广电上市企业“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股名简称为“广电网络”,因此就出现了证券商或财经媒体与广电媒体在发布信息及报道中的误解。
便于区别,DVBCN笔者尽量会使用“陕西省网(公司)”、“陕西广电网络”来指代“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广电”,行业内这个词通常指广电行业整体,“广电”本来的全称应为“广播电视”,但完整的广电体系内应是“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均包含在内的。
特别提醒,“广电”不应该视为代指“广电总局”,也不能代指“中国广电”,很多非广电媒体/自媒体经常出现这些指向不明确的情况。
5、特别提醒:
2018年3月21日,经过重新组建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对外公示,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因此,相关媒体在使用名称及配图时,不应该再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同期,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合并组建为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CBN”为中国广电的英文缩写,全称为“China Broadcasting Network Corporation Ltd”;至于某些公众号等常用到的“CCN”,目前笔者尚不确切其代指谁,也请大家留言讨论指明。
(注:经查询该logo为重庆有线)
B、基本事实错误或偏解,导致报道观点、分析论述明显不足。
1、“中国广电”不等于“中国广播电视”
由于“台网分离”后,各广电网络主要承担的是“通道”传输作用,在广电四级办的格局下,各广电网络公司是按照分地归属的。
因此,中国广电在有线电视网络方面对各地的广电网络公司而言无实际上的直接运营权。除中国广电的子公司“中国有线”(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海南有线”的数百万有线电视用户资源外,其他各省市的有线电视不归中国广电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