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驾校的生存与发展方向 --返朴归真,不
驶培训行业伴随汽车时代的到来应需而生,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8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22亿辆,其中汽车2.3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0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达3.63亿人,汽车驾驶逐渐成为人们生活和社会必备的基本技能,“人手一本驾驶证”的现象开始普及化。驾驶培训行业也因此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我国共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户1.7万户,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近90万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车辆70余万辆,年完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近3000万人。驾培行业经历了萌芽期、探索期、茁长期,直到现在的转型期,这是行业应时代要求不断成熟的过程,换言之也是驾校培训的不断改革。转型期间,驾驶培训模式的多元化转变、优质服务培训模式的转变、驾考制度的革新是特点。在这样的新形势下,驾校该如何生存和发展?本文就此问题从政策制度解读、行业发展乱象到结合驾校自身实际提出建议。
一、什么是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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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度的发布及实施
(1)全国政策制度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几个核心改革点:培训方式、约考模式、驾培市场准入条件。改革遵循“便民、利民、惠民”的方针政策。主要改革意见有:实行培训方式的多元化、先培后付、计时培训、自学直考;实施约考模式自主化、自主报考、自主约考;开放驾培市场准入、先照后证、降低审批门槛。《意见》对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2016年上半年,部署实施,启动重大事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任务。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提出取消机动车驾驶证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认定,不再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证培训、考试、发证、建档和档案转籍等相关工作,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不再作为教练员从业的基本条件。
2016年2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公告》;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自学直考的条件要求:限定训练车辆、限定随车指导人员、限定训练路线及时间。并于2016年4月1日在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成都、黔东南、大理、宝鸡16个城市开展自学直考试点。
2016年4月1日起,公安部139号令、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全国执行,对驾驶证的申领、年审、增驾、换证、补证等内容作出修改,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为驾驶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
2016年9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并于10月1日起实施。《新大纲》对于培训结构、培训学时、培训内容、教学日志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新大纲》更加注重于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的教学;明确理论知识培训可采用多媒体教学、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融入“互联网+”思想 。
(2)地方政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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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行业发展乱象
(1)行业规模的盲目扩张,供大于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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