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斌代表:整治校外培训广告,遏制教学套路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特派记者? 杨璐? 发自北京
教育“减负难”,校外培训机构的推波助澜是重要原因之一。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临沂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王学斌建议,大力整治校外培训广告乱象,还教育市场良好生态。
王学斌说,近年来,受利益驱动,种类繁多的教育类宣传广告层出不穷,遍及地铁、小区、公交站牌及各类社交平台、自媒体、电视综艺节目等,其中夸大事实、虚假宣传、庸俗低俗等内容屡见不鲜。
“放学后午晚间和学校无缝对接,周六日早午晚流水线轮班换,寒暑假全天候全时段开班;一对一、一对二、一对多,小班式,大班化……”在王学斌看来,目前基础教育的课余几乎被各种各样的培训机构“垄断”,这些培训多以找解题套路为学习目标,学生的思维完全被训练成了套路式、程序式、步骤式,这将教育完全引向商业化,教学引向套路化,学习引向刷题化,评价引向应试化,学生学业负担、家长经济负担成为压在学子家庭的两座大山。
与此同时,对于教育培训类广告尚未形成专门的体系化的法律规范,对教育广告的规范缺乏针对性。对教育类广告的监管也不够到位,对教育机构虚假广告监管不严,对广告内容审查不严,多以“以罚代管”的方式,难以从根源上肃清教育类广告无孔不入的乱象。?
“尤其是在网络空间中,一些虚假广告随意散播,无孔不入。”王学斌举例,比如,有一位自称为资深老教师的“阿姨”,在不同媒体居然代言了四家教育机构,分别“教过”一辈子数学和一辈子英语。另一位中年男子在某网校的视频里是当了6年的中学老师,到了另一家辅导机构的视频里就变身为孩子教育充满焦虑的初中生父亲。其实,其身份背景皆为虚构。
王学斌建议,针对教育类广告设立专门性法律、法规、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的规定,参考《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等,在充分考虑教育特殊性的前提下,制定教育类广告的具体管理办法,将教育类广告管理规范化、具体化、科学化,使教育类广告的审查和监管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监管上,组建专门的教育类广告管理机构,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价值观导向等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控制媒体及公共场所对教育类广告的投放密度和投放量,避免教育广告过度投放引发的社会不满、焦虑情绪等不良影响。
同时,加强对网络空间教育广告投放的管理,尤其是各种网课平台、网络内容平台、涉及青少年的网络社交平台,对其所登载的教育广告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各大网络平台教育类广告投放量;严禁不适合青少年接触的广告信息投放。
提高不良教育类广告违规成本,对教育类广告虚假宣传、内容低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明确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广告发布平台等的各方责任,对未履行审查义务、不作为的行为依据职责给予相应处罚。
此外,倡导行业自律,设立教育类广告信息公开平台,以便人们根据自身需要寻找经过国家专门机构审定的教育类信息,设立专门处理教育类广告相关管理事务的投诉渠道,对不良广告宣传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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