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课一律实行“零起点”教学
石家庄市深入开展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等“五项管理”工作。6月16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五项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通知》,明确主攻方向,明晰职责分工,压实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学校主体责任,特别提出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减轻学生负担“十个严禁”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严禁违规组织变相补课
严禁占用午休时间组织学生自习,严禁采用“拖堂”等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将小学课后托管变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除高中毕业年级可依规组织答疑、辅导外,其他年级严禁利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组织补课。学生加强自我管理,主动独立完成学习任务。
严禁挤占休息睡眠时间
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确保每天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时间,原则上每天晚上小学生9点前、中学生10:30前睡眠。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家长引导学生科学用眼,严格控制学生电子产品使用时长。
严禁变相增加学业负担
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顽瘴痼疾,严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不得片面以升学率对学校、教师进行评价考核和奖惩。严禁组织学校、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教材。严禁利用在校园内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严禁校外机构违规培训
家长理性设置学生期望值,避免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禁向学生布置强制性完成的书面作业,一旦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入校
严禁学校简单粗暴管理学生手机入校行为,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教师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家校沟通,告知学生家长,学校对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引导家长履行教育职责,督促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严禁挤占体育活动时间
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严禁抢超新课教学进度
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严禁实施违背教育规律和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行为。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活动,新课一律实行“零起点”教学,严禁超纲超进度教学,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结束课程的,须经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决定。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和家长订阅、批改自治区、市级教辅推荐目录外的教辅资料等行为。
严禁挤占挪用课程课时
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强化“课程法定”意识,按照国家、自治区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照规定公布课程表、作息时间表。除正常调课外,不得无故挪用、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及心理健康、生命安全等课时,坚决禁止“阴阳”课表。
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
坚持教考一致,考试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确定内容,难度适当。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一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不超过两次统一考试,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周考、月考。严禁学校公布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以及告知学生或家长考试排名情况。科学引导家长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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